2024 年 6 月 27 日 19:30-20:40,文康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专委会进行了第 197 期周训暨家法承法讲坛。文康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文康济南办公室婚家委主任王凤丽律师通过腾讯会议为专委会全体成员进行培训。本次周训的主题为“原配诉配偶及第 三者返还财产有效履行之探讨”。
参加本次培训的有:石素香、张志娟、张丽丽、陈思羽、盖晓华、 李玉山、何月梅、廉琳、侯倩倩、刘芳欣、刘丽丽、马秋艳、闵闯、 窦欣欣、孙淑婷、孙秀萍、王琳琳、杨甜、许崇辉、杨晓庆、张译允、 伯玉洁、曹玉萍、葛均云、姜秀英、刘洁玉、刘丽丽、马丽、苗宏艳、 秦文婷、王灿、曹会华、夏艺、许明莉、杨桂青、张政国、赵掌、韩雪、林玲玲、刘阳。(共 42 人)
王凤丽律师就本期讲坛主要内容,从实际办理的具体案件讲起,通过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此类案件中,第三者将本应返还原配的款项向出轨方履行的有效性角度,结合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探讨。
一、案件概况
第一次起诉:李某女诉郑某女、马某男赠予合同无效,返还钱款 80 万元。调取银行流水后,变更诉讼请求为 100 万,判决前郑某女向马某男转款 66 万元,判决郑某女向李某女返还 34 万元。郑某女自动向李某女履行(留了一张 17 万元银行流水未起诉)第二次起诉:李某女诉郑某女、马某男赠予合同无效,返还钱款 17 万元。调取银行流水后,变更诉讼请求为 55 万,开庭前郑某女向马某男转款 56 万元,申请法院继续调取证据后,第二次变更诉讼请 求,判决郑某女向李某女返还 40 万元。判决后,郑某女向马某男转款 40 万元,同时上诉称已经履行。二审维护原判决,认定郑某女向 马某男在一审判决后的履行为无效履行。
二、以案说法
(一)关于案由
实践中有赠予、不当得利、返还原物三种案由,但后两者均以赠予合同无效为前提,因此此类案件案由应统一在赠予无效,且返还财产的案由上。
(二)关于举证
举证责任,在原配一方。证明标准方面,需要举证证明出轨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证据内容方面,需要同时证明双方存在 不正当关系和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两个方面入手。此类案件中,出轨方是否配合,对此类案件的取证影响巨大。
(三)第三者的抗辩理由
实践当中,第三者一方常用的抗辩理由有:双方不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不存在赠与,实为借款、还款、转移支付等其他性质的款项;部分已经返还。
(四)第三者向出轨方返还款项的性质认定
在婚内返还的情况下,实践中绝大多数法院会认定双方并未离婚, 应当认定为已经有效履行。当然,也有部分特殊案件,例如第三者受骗,以为出轨方未婚,也有法院在判决中没有支持原配主张返还款项 的请求。 在双方已经离婚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已经离婚,婚内共同财产已 经分割,第三者向出轨方返还的行为大多被认定为无效履行。也有部分法院判决第三者向原配返还一半转移的财产。
(五)实践技巧
关于证据突袭,此类案件中需要与法官有良好的配合,可遇不可 求。为预防第三者自行向出轨方履行判决款项,可以请求法官尽快作 出判决,尽可能避免此类情形发生。同时,及时关注法官是否为对方调取新证据。最终应以三方存在不同法律关系为落脚点,正本清源。
三、小结
实践中,此类案件中,需要与法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也要 提前跟原配一方做好心理预期,同时从对方律师身上吸取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