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19:30-20:30,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专委会成员进行第198期周练培训暨家法承法讲坛,文康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成员刘之曈律师通过腾讯会议为专委会全体成员进行培训,本次周练的主题为“民法典背景下的协议离婚及案例分析”。
参加本次培训的成员(共45人)有:张丽丽、石素香、李玉山、 吴树军、杨晓庆、黄兰菊、廉琳、何月梅、盖晓华、闵闯、靳晓琳、 刘阳、曹玉萍、姜秀英、张译允、陈静、刘丽丽(日照)、侯倩倩、 孙秀萍、陈思羽、金秀芬、马向锋、刘芳欣、张志娟、殷瑞璟、赵掌、 许崇辉、许明莉、张守玲、秦文婷、孙淑婷、曹会华、马秋燕、杨甜、 刘洁玉、王灿、韩雪、刘丽丽(潍坊)、伯玉洁、杨桂青、苗宏艳、 李爽、冯霞、于好男。
当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成为必然的时候,相较于对薄公堂而言,更多人选择协议离婚,希望能好聚好散。作为律师,时常会遇到客户来咨询有关离婚协议的问题,有时也会遇到客户寻求律师帮助起草或修改离婚协议,特别是存在很多客户为了快速办完离婚,往往会随便在网上下载个离婚协议的模版然后稍微改一下就签了。但在司法实践中,因履行离婚协议、再次分割财产等引发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本已一别两宽的夫妻,最终又诉讼至法院,问题往往出在离婚协议上。 因为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密切相关,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合同。不经过深思熟虑就签署,事后可能会因双方理解不一致引发纠纷。所以,协议离婚可能比诉讼离婚更需要专业律师的参与和把关。
协议离婚时,如何规范订立离婚协议才能尽可能减少纠纷?今天的分享是从离婚协议中常见的几种“坑”出发,进而为大家分享在凤凡主任带领下团队办结的一起案件标的额上亿、收费上百万的离婚案件。
刘之曈律师将结合自身团队的办案模式,从案件离婚协议及补充 协议效力、婚内财产协议转化条款效力、非婚生子事实的调查取证等 争议焦点出发为大家进行分享。其中转化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该问题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前沿,特别是在涉及案件标的额巨大,法院 截然相反的处理意见将会对当事人产生重大深远影响,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均有各自理论基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和 夫妻财产协议各自理论基础不同,关于离婚协议内容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 条,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 二者在生效条件、法律效力等方面也有重大差异。离婚问题事关重大, 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 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调解离婚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 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反悔的权利,其不同意办 理离婚登记或调解离婚,则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
近年来,因为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不当所衍生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加,离婚财产分割时掌握主动权非常重要,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和履行过程 应当引起当事人的足够重视,特别是涉及财产关系复杂事宜,建议寻求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草拟指导离婚协议签署, 通过全盘分析与把控进行妥善而全面处理,降低日后发生风险可能性,以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