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下,动辄几百万的房价困扰着很多人,刚毕业的年轻人仅凭自己的收入几乎没有能力买房,大多数年轻人置办婚房仍要依靠父母的资助。而绝大多数父母在给子女买房时,都是不遗余力地倾其所有,透支了准备养老的积蓄不说,甚至可能背负巨额债务。
然而,很多人却没注意购置婚前房产的法律细节问题,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后,关于房产的夫妻所有权归属问题很容易发生纠纷。据不完全统计,结婚5年之内的夫妻离婚,在诉讼阶段涉房产争议的占到了七成以上。
可能有人说,这问题好办啊,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真是这样简单吗?父母该如何给子女购置婚前房产呢?几个月前,我们的一位客户,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离婚时出现了被分割风险。
“律师,我要离婚,他居然要分婚前我父母给我买的房子?他的律师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次见面,李妍(化名)就用一口并不流利的中文向我们道出了她的困惑。
李妍是一位典型的ABC(American-Born Chinese),父母早年移民美国,给她创造了优渥物质条件,她是名副其实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在美留学的中国男孩黄子彤。两个人一见钟情,很快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后来,李妍追随黄子彤回中国发展,准备步入婚姻殿堂。
结婚前,李妍父母为了不让女儿受苦,决定斥资买房,作为女儿的新婚礼物。但因为李妍及其父母在中国境内没有开设账户,李妍父母直接给准女婿黄子彤转账500万元购房款。
收到款项后,小两口就开始了着手购房,历时三个多月,看了十几个楼盘,最终选到了心仪的房子,总价485万全资购入房子,并登记在李妍名下。
生活毕竟不是灰姑娘和王子的童话故事。婚后,两人之间不和谐的音符渐渐出现。因为家庭条件的巨大落差,两人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价值理念都有着天壤之别,加之李妍的大小姐脾气,导致两人经常因为琐事矛盾频发,最终二人达成离婚的共识。
故事说到这儿,本该是好聚好散的结局,但事实上并没有,双方在房子上产生了巨大的争议。
黄子彤主张房子是共同财产,他的律师给出的理由是:
1、房子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黄子彤有一半的份额;2、李妍父母出资的500万元,是两人结婚给的婚嫁金,是对两人的赠与;3、该笔款项进入账户后与黄子彤个人的存款发生混同,因此最终购房的款项也有黄子彤个人的存款在其中,所以房子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了解案情之后,我们总结出本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李妍父母没有明确表达出资购房意图;2、李妍父母转款时没有明确钱款用途;3、钱款进入黄子彤账户之后可能发生了混同。
以上问题,都需要律师通过严密的证据分析还原事实。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帮助李妍梳理证据线索,把双方沟通的短信\微信\邮件等所有聊天记录汇总,包括李妍和父母之间的沟通记录,详细比对黄子彤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等,在经过详尽的证据审查之后,终于有了重大的突破:
1、李妍父母就出资购买婚房的意图,在早期聊天记录中逐渐明晰:因黄子彤没有能力买房子,李妍父母同意出全款给女儿购置婚房,同时要求房子只写李妍一个人的名字。但由于李妍没有中国银行账户,所以才和黄子彤商量,将购房款直接汇到黄子彤账户。
各方多次的沟通形成了证据链,可以证明李妍父母出资的真实意图就是给女儿买房,不存在黄子彤所说的赠与两个人的婚嫁金,把钱打到黄子彤账户只是借用其账户而已。
2、黄子彤的账户流水显示,在接收500万元转账之前,他账户内仅有不到20万的存款;在500万进账后,虽然钱款在表面上发生了混同,但是从黄子彤账户支付购房款总额是485万,仍然在李妍父母出资的范围之内,我们由此断定,购买房子的钱就是李妍父母的,不存在黄子彤出资的情况。
最终,在我们团队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和平分手,黄子彤放弃主张分割房产,李妍也放弃主张购房剩余的15万元,双方各让一步。
写在最后的话: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不是李妍的个案,很多父母在买房的时候,好面子、不明说,处处要表现出君子风范,所以发生争议的时候就很难说清楚。
好了,我们来总结一下的今天的重点,父母婚前给子女出资购买房子首先需要避免的三个坑:
1、父母出资的真实意图:是赠与还是借款?是赠与一个人还是两个人?2、父母出资款项的用途:是赠与子女现金?还是出资给子女购房?3、父母出资款项的路径:款项是转给子女?对方?还是开发商?
同时,教给大家简单易学的三步法:
第一步,父母出资的款项直接打入开发商账户或二手房房主本人,将购房款、相关的契税、车位、配套设施等费用标注清晰;
第二步,如果父母直接给开发商转账确有不便的,那么就应当做好账户的隔离,让子女单独设立账户接收款项.如果需要转给子女的配偶,一定要备注清楚,说明该笔款项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明确款项的用途是用来买房;
第三步,房产登记在子女一个人的名字,且婚后不能加配偶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