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遇上继承,家庭财产守卫战
作者:刘之曈
更新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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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实力的日益强大,居民家庭财产得以快速积累,受到早期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家庭结构逐渐呈现“4+2+1”局面,几代人的财富终由独生子女继承。“我就一个孩子,将来我所有的财产都是她的,不用立遗嘱”。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抱着这样的想法去面对未来子女继承的安排,笔者与大家分享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当离婚遇上继承,如何保护家庭财产?
近年来,随着国家实力的日益强大,居民家庭财产得以快速积累,受到早期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家庭结构逐渐呈现“4+2+1”局面,几代人的财富终由独生子女继承。“我就一个孩子,将来我所有的财产都是她的,不用立遗嘱”。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抱着这样的想法去面对未来子女继承的安排,笔者与大家分享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当离婚遇上继承,如何保护家庭财产?
一、案情概述
2016年王女士和刘先生结婚,双方婚后恩爱有加,后因生活琐事和性格不合不断爆发矛盾和争吵,感情逐渐出现裂痕。2021年,王女士起诉离婚,因财产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刘先生不同意未能离婚。第一次离婚诉讼之后,王女士母亲突发疾病去世,此后不久,刘先生提起了第二次离婚诉讼,要求分割王女士继承其母亲的房产份额部分。
对于刘先生提出的诉请,王女士气得火冒三丈,不能理解自己父母的财产和刘先生有什么关系?但令王女士失望的是,刘先生的诉求虽不合情理,但合法理。原来,王女士是独生女,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屋价值800万。现在王女士的母亲去世,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析出一半为王女士父亲的财产后,王女士母亲有价值400万的遗产。因王女士母亲生前未订立遗嘱,遗产依照法定继承发生,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即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况下,王女士继承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先生有权主张分割。而且,这并非是新出台的法律规定,这个法条在以前的《婚姻法》(现《民法典》)就有,王女士不知晓并不代表不受到法律的约束。
王女士气愤又无奈地找到我们,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守护家庭财产。结合王女士的家庭和婚姻情况,我们给王女士出了如下两招:建议王女士先放弃继承,将房产由父亲独自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写下书面放弃继承申请书,房屋由父亲全部继承。父亲继承房屋后,王女士协助父亲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到父亲的名下。那么问题来了,王女士放弃继承是否需要经过刘先生的同意?是否会侵犯刘先生的共同财产权利?此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因为如果王女士继承了该房屋的相应份额,那么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刘先生一般会取得该份额的二分之一。王女士对继承权的放弃将直接导致刘先生丧失继承份额的二分之一。本案中刘先生提起离婚诉讼时王女士的母亲刚刚过世,结合王女士家庭和婚姻状况,我们认为王女士放弃不具有主观恶意,且不侵犯刘先生的财产权利。我们来回归法律规定。1)从继承的权利主体上看,享有继承权的是继承人,此时继承的遗产份额处于未定状态,既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只有配偶已经实际继承取得遗产的情况下,另一方才能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2)从放弃继承的时间上看,王女士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表示,放弃继承符合《民法典》的法律规定。此时继承人没有取得遗产所有权,遗产尚不属于继承人,因此,王女士放弃继承无需经过刘先生的同意。故在王女士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遗产份额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刘先生对于王女士放弃继承的遗产没有共有关系或其他权利,因此不构成侵害刘先生的财产权益。父亲完成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后,再由父亲立下公证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房产由王女士单独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刘先生无关。 通过上图对比看到,通过专业律师的介入,我们为王女士的家庭守护住了100万的财产,而且维护了房屋归属的稳定性。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情况都适用上述方式放弃继承。在本案的案例中,因王女士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外公外婆均已去世,王女士的母亲仅有王女士和王女士父亲两个继承人。如果王女士非独生子女或者王女士的外公外婆还在世,那么,王女士放弃的份额将由外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除非其他法定继承人也放弃,否则遗产不能完全归于王女士父亲。因此,需要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特别定制方案。长辈希望子女能婚姻幸福白头偕老,但现实中年轻一代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父母一代给予子女的财富支持,在实践中存在太多因为没有事先绸缪,在子女离婚时被分走一半身家的情况。像文中王女士这样的独生子女家庭还有许多,大多数人都只知道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规定,不曾想到如果子女已婚,在父母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自己创造的财富,怎么分配都能合情合理,但在感情已经破裂、即将离婚的情况下,谁都不想自己父母的财产还被分走。我们需要考虑如何保证父母既能把财富给到子女,又不会在子女发生婚变时被其配偶分割。律师建议父母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写明由子女一人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过事先规划防范风险。子女离婚时也别忘了,保护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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